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3年11月1日至12月27日,中央第十巡視組對湖南省進行了巡視。今年2月24日,中央巡視組向湖南省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要求和黨務公開原則,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一、高度重視,態度鮮明,切實把
  整改落實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
  中央巡視組反饋的意見中指出我省存在的問題客觀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見要求針對性、指導性強,完全符合中央精神和湖南實際。省委對此高度重視,態度鮮明,完全贊同和誠懇接受中央巡視組的巡視意見,並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堅決抓好整改落實。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後,省委於2月28日迅速召開省委常委會議,認真學習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王岐山同志有關指示精神,專題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統一思想認識,把整改工作作為一場必須堅決打贏的“硬仗”,迎難而上、真抓嚴改,堅決整改到位。
  二是加強組織領導。省委成立由省委書記徐守盛任組長,省委副書記、省長杜家毫,省委副書記孫金龍任副組長,全體常委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各負其責,認真抓好整改工作。
  三是明確目標責任。省委制定下發《關於中央第十巡視組〈關於對湖南省巡視情況的反饋意見〉整改責任分工方案》,明確每個問題的整改目標、整改時限,具體的牽頭省領導、牽頭單位和相關責任單位,確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著落。
  四是強化督促檢查。省委分別於2月28日和4月23日兩次召開常委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3月19日,省委召開部署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深入推進整改工作。同時,省委成立整改工作督查組,由省委副書記孫金龍任組長,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統籌協調、科學調度、督促檢查,形成強有力的推動力量。
  五是強化成果運用。省委明確提出,要把反饋意見的整改與教育實踐活動整改工作結合起來,與全面深化改革結合起來,與做好當前工作結合起來,著力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範,強化成果運用,使整改的過程成為改進和推動全省工作的過程。
  二、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
  省委將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細化為18個方面的具體問題和事項,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項抓好整改落實。到目前為止,整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
  (一)執行政治紀律方面的問題
  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執行政治紀律方面的存在問題,省委按照中央要求依法依紀、嚴肅處理衡陽破壞選舉案。目前,已依法終止596人(含具有縣人大代表資格的大會工作人員)、749名省、市、縣(市區)人大代表資格,分兩批給予466人黨紀政紀處分,第一批409人已下達處分決定,其中涉及廳級幹部18人,處級幹部139人,第二批將於6月底處理到位。加大司法處理力度,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68人,其中50人已偵查終結移送起訴。在抓好案件處理的同時,堅持舉一反三,治本抓源,從不同層面對案件進行總結剖析和深刻反思,並結合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全省組織開展“黨紀條規教育年”活動,對衡陽破壞選舉案進行剖析反思,以案說紀、以案明法。
  (二)黨風政風存在的突出問題
  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的黨風政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堅持以正在深入開展的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整治“四風”問題為重點,逐項逐項地抓好整改落實。
  1.關於黨政機關辦企業普遍、滋生腐敗問題嚴重的問題
  一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制定出台《關於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明確要求2014年內完成黨政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與下屬企業政企分開、政資分開,逐步實現統一監管。
  二是全面清理省直機關辦企業。開展省直機關興辦企業情況全面調查,對現有55個省直機關所辦企業和實體按企業功能定位,實行由省政府指定的國有資產資本出資人代表機構統一監管。
  三是開展協會專項整治工作。對掛靠黨政機關的各類協會進行全面清理整治,由省紀委牽頭組織實施和負責問題查處,省民政廳、省審計廳、省物價局配合,分別在職責範圍內對違規問題進行處理,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2.關於收費機構多、項目多、手續繁瑣的問題
  一是組織開展收費專項檢查工作,對全省所有涉及企業的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對已取消、停徵、免徵及降標收費項目執行情況開展專項稽查。
  二是進一步精簡收費項目。在2013年全省共取消、降標、市場化31項經營服務性收費的基礎上,今年再取消11項、降標6項、市場化15項經營服務性收費及取消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三是進一步規範收費行為。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正在制定新的收費項目目錄,並將出台和完善一批收費管理制度文件。
  3.關於一些部門自由裁量權大,截留政策,截留資金的問題
  加強省本級價格調節基金管理,開展兩次價格調節基金撥付使用情況專項督查,完善省級價格調節基金扶持“菜籃子”項目、聯動補貼等資金管理使用辦法,聘請專業機構加強資金使用績效評價,確保80%用於低收入群體價格補貼和“菜籃子”工程建設。對個別單位和地方違規挪用省級下撥的價格調節、補貼等資金,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4.關於索要紅包禮金較為普遍的問題
  一是繼續深化“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專項整治。出台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十條禁止性規定並嚴格貫徹執行,完善電子監察系統,集中治理和解決辦事難、審批慢、亂檢查、亂收費、亂處罰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二是開展公款送禮問題專項整治。由省紀委牽頭,省直機關工委、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等單位配合,督促各地各部門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認真開展公款送禮等問題的自查自糾和監督查處。
  三是按照分級設置、分級管理原則,省、市州、縣市區統一設立5910廉政賬戶。目前,全省各級廉政賬戶存入紅包禮金共計1300餘萬元。
  四是加大曝光查處力度。通過開展專項檢查、明察暗訪,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典型案件,及時通報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
  五是開展司法不公司法腐敗專項整治,堅決整治公檢法和紀檢監察機關中辦人情案、關係案和選擇性辦案的問題。
  5.關於低價出讓土地、礦產資源,違規招投標的問題
  一是開展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供應情況專項整治。從今年4月初到12月底,對全省各地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供應的所有國有建設用地逐宗進行清理檢查。
  二是開展全省礦業權出讓專項檢查。對全省各地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所有礦業權出讓轉讓、資源儲量結算與價款評估、礦業權價款收支、礦業權出讓管理等進行清理檢查。
  三是加大查處力度。對邵陽、益陽、湘潭三市少收土地出讓金問題,正在進一步核查並督促三市按照“全面清理低價出讓土地”的要求進行整改。對張家界市違規招標、邀標的項目,要求今年8月底之前完成專項審計,對審計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6.關於省直機關建辦公樓的問題
  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政府性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要求,從2013年3月起停止受理和審批新建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項目。省直機關集中辦公區項目已停建。今年以來,省政府兩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推動省直機關辦公用房整改工作,下發《關於省直機關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意見》,對127個廳級單位全面開展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現已基本騰退到位。正在制定《省直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規定》,建立省直機關辦公用房動態管理系統和長效管理機制。
  7.關於領導幹部多占住房問題
  按照中央要求,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會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監察廳等部門,開展黨政機關領導幹部違規占用住房專項清理和整治。建立全省領導幹部住房情況數據庫,完善領導幹部住房管理制度。通過專項整治、抽查核實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開展述廉評議,以及群眾來信、來電、來訪、網絡舉報等途徑,發現領導幹部違規違紀多占住房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嚴肅查處。
  8.關於省級領導幹部親屬子女經商的問題
  編印《省(部)級領導幹部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有關政策規定(附中紀委通報案例)》,分送全體省級領導幹部。將“貫徹廉政準則,規範領導幹部親屬從業行為”作為省級領導幹部自查自糾的重要內容之一,列入各級黨委(黨組)年度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將領導幹部親屬子女經商問題作為述廉評議對象述廉的重點內容之一,列入年度述廉評議工作計劃安排。結合述廉評議、信訪舉報和領導幹部有關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對領導幹部親屬子女經商情況加強監督檢查,發現違規經商問題的,嚴肅查處問責。
  9.關於財政收入中非稅收入占比較高的問題
  一是將收入質量納入縣級財政管理績效評價重要內容,制定《關於加強2014年財政收支預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市縣依法依規合理組織財政收入,保證財政收入質量。
  二是調整財政收入考核辦法,由單純只考核收入增幅,調整為同步考核收入質量。在今年省級財政預算中,將收入預算數改為預計數,淡化對收入任務的考核。
  三是建立財力分配與收入質量掛鉤的約束機制,在計算分配均衡性轉移支付補助資金時,將非稅收入形成可用財力這個因素的比重由60%提高到70%,引導市縣減少虛增收入行為。
  四是規範非稅收入征收使用管理。編製《湖南省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項目信息目錄》,明確納入公共財政預算的非稅收入項目,防止市縣將其他收入轉化非稅收入從而虛增財政收入。加強非稅收入增長情況監測。開展已取消、停徵、免徵及降標項目執行情況專項稽查。完善非稅收入徵管系統,加強票據管理,強化“以票管收”,實現“源頭控收”。
  10.關於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問題
  一是加大債務化解力度。成立湖南省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省長任組長。開展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地方高校債務及鄉村墊交農業兩稅債務等工作,累計化解義務教育階段債務64億元、鄉村墊交農業兩稅債務10億元、省屬37所高校債務75.7億元、基層衛生系統債務1.36億元。
  二是進一步規範舉債行為。組織開展2014年全省政府性債務規模申報,對13個債務高風險地區進行了風險提示。今年5月,省政府出台《湖南省政府性債務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了政府性債務管理的辦法。大力推廣長沙市債務資金雙控管理和常德市債務項目系統管理經驗,自主研發全國首個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信息系統,對政府性債務實行全過程動態監控,實時預警,風險提示。
  (三)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的問題
  嚴格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切實糾正幹部選拔任用上的不正之風。
  1、關於幹部對用人導向意見較大的問題
  全面貫徹好幹部標準,進一步強化幹事創業的用人導向。省委制定《關於全面貫徹好幹部用人標準、強化幹事創業用人導向的決定》。堅持從嚴把握領導秘書及身邊工作人員的提拔任用。堅決遏制幹部任用中以人劃線,分地域、搞派系等歪風邪氣。嚴禁領導幹部參加本地本系統本單位“老鄉會”“同學會”“戰友會”等活動。註重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幹部,適當控制下派幹部數量,進一步樹立重基層、重實績、重民意的用人導向。
  2.關於選任幹部醞釀不夠、把關不嚴,不正之風反映突出的問題
  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進一步明確幹部任用程序和環節,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明組織人事紀律,嚴肅查處領導幹部打招呼干預人事安排、跑官要官、拉票等問題,狠剎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對干預人事安排、跑官要官、拉票等3類問題,分別提出處理措施,加大典型案例通報和警示教育力度。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正在制定《關於在重要幹部任免中發揮黨委全委會作用的意見》《黨委(黨組)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規則》《黨政一把手履職用權若干規定》《綜合運用監督成果加強幹部監督管理的暫行辦法》等制度,真正從源頭上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3.關於機構臃腫、人員超編的問題
  積極推進省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著力解決機構設置重疊問題,對一些機構進行整合、撤並。省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中央已批覆,新組建機構到位等相關工作正抓緊進行。深化“三超兩亂”(超編製限額進人、超職數超規格配備領導幹部、超範圍分設黨政職務,隨意按年齡劃線調整配備幹部、違反規定程序進人)專項治理工作,對現有超編人員限期消化或清退。從嚴控制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和人員,出台和實施《湖南省控編減編工作方案》《關於在全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實行人員編製與經費預算聯合管控的通知》,杜絕新增超編進人。嚴格參公事業單位的審批把關,對參公事業單位的審批和人員登記,進一步從嚴控制規模和範圍、嚴格登記條件和工作程序。對衡南縣、耒陽市物價局等地方和單位人員嚴重超編問題,已調查核實,正在按要求整改落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4.關於超職數配備幹部的問題
  對全省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按照中央有關文件精神,明確要求,對超領導職數配備的幹部儘快消化,未消化前原則上不得新配備幹部;對違規超非領導職數配備的幹部逐步消化,兩年內基本完成消化任務。出台《關於嚴格幹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報告審批工作的意見》,對嚴格控制幹部配備和人員調整作出具體規定。對婁底市交通運輸局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已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對超職數配備的處級幹部消化到核定職數以內,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備幹部。對武岡市委辦、政府辦超配副主任的問題,已免去超配的副主任。
  5.關於違規黨政分設的問題
  對違規黨政分設問題進行全面清查和整改。對省檔案局、省信訪局、省政府經濟信息研究中心、省水運管理局的違規黨政分設問題已整改到位。目前,市州、縣市區違規黨政分設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近期將出台《關於規範事業單位黨政分設工作的規定》,對不符合規定要求實行黨政分設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6.關於違規進人的問題
  目前,已查辦和督辦違規進人案件18起,追究責任人員126名。其中,廳級幹部5名,縣(市、區)委書記、縣(市、區)長12名。對個別地方將違規進人政策化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到位。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正在研究查辦違規進人案件的有關政策界定和處理原則,並擬制定《湖南省人員流動調配工作暫行辦法》《關於規範市州、縣市區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程序的辦法》等規定,從制度機制上防止違規進人問題發生。
  7.關於“吃空餉”的問題
  對全省各級各部門“吃空餉”問題開展全面清理,加大清退和查處力度。目前,省司法廳系統已督促30名在編不在崗人員按時歸崗,清理辭退11名違規停薪留職人員;長沙市查處“吃空餉”單位33個、88人,收繳違規資金330餘萬元;衡陽市清理“吃空餉”人員1325名,追繳資金約3680萬元;湘西自治州已將995名在編不在崗人員整改到位。正在制定《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違規進人、吃空餉、在編不在崗、停薪留職、編外用人”問題的處理意見》,對“本人離開原單位後原單位繼續以該人名義套取工資”“長期以各種名義不上班但領取工資”“有的領導幹部子女在上學期間就被運作成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領取工資”等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三、中央巡視組移交
  案件線索和信訪件辦理情況
  1.逐件調查核實和分類處理中央巡視組轉交的信訪件。
  一是對中央巡視組在巡視期間交辦的7件信訪舉報件,涉及省管幹部的3件,已由省紀委直接處理,其中1件已立案;涉及非省管幹部的4件,由省紀委向有關市州和省直單位紀檢監察機構發函交辦要求查報結果,目前已有3件報送結果,其中1件經查屬實,給予被反映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是對中央巡視組在湘巡視期間轉交給省紀委的130件信訪舉報件,正按層級按規定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部分已辦結,部分尚在調查核實,其中已有5件被立案調查,涉及省管幹部5人。
  三是對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時移交給省紀委的514件信訪舉報,經梳理,屬檢舉控告類信訪舉報共443件,涉及省管幹部的,由省紀委相關紀檢監察室核實處理,涉及非省管幹部的由省紀委信訪室向各市州紀委信訪室和省直有關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轉辦,其餘已按有關規定轉相關職能部門處理。
  2.進一步加大違法違紀案件查辦力度。按照中央紀委“三轉”的要求,積極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突出執紀監督主業,將一些與主業無關的職能逐步移交給主責部門。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今年1-5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28063件次;初核線索2590件,立案2589件,同比增長30.7%,其中地廳級幹部15人,包括省政府副秘書長劉岳輝,岳陽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韓建國,中南大學原副校長、中南大學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胡鐵輝,華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鄭柏平等;縣處級幹部239人;鄉科級及以下黨員幹部2786人。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目前,我省的整改成果還是階段性的,還需要堅持不懈,常抓不懈,繼續抓好整改工作,以整改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
  一是繼續抓好整改工作,確保件件有著落。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對巡視整改工作緊抓不放。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中央巡視組提供的具體線索,查清查實,絕不遺漏;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項目,緊盯不放,做到邊整邊改、立行立改。繼續抓好專項整治,以專項整治為載體促進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二是全面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各級黨委要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黨委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其他成員要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各級紀委要在黨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積極協助黨委開展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監督責任,聚焦中心任務,敢於擔當,勇於負責,切實履行好黨內監督職責。
  三是著力建章立制,構建長效機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時,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更加註重制度建設。結合全面深化改革和教育實踐活動,加快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範,加快完善我省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體系,大力推進法治湖南建設,推動制度化、法治化建設。
  四是強化督促檢查,嚴明黨的紀律。持之以恆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的貫徹落實,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加強督促檢查,加大違法違紀行為查處力度,堅持不懈推進“四風”問題整治,真正做到以優良黨風促政風、帶民風,為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反映。聯繫方式:電話0731-82216463,郵寄地址:長沙市韶山北路1號省委大院六辦公樓,郵政編碼:410011(信封請註明:對湖南省委關於中央第十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意見建議)。
  中共湖南省委
  2014年6月17日  (原標題:中共湖南省委 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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