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者的別墅依山而建 網友供圖
  日前,有網友在金碧坊論壇上發帖稱,綠春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王海者利用職權,把綠春縣民族風情園一處土地占為私有,並且建蓋了一幢別墅。記者從綠春縣住建局瞭解到,王海者確實是這棟別墅的擁有人,房產證上的面積為810平方米。別墅手續齊全。
  6層別墅緊鄰綠春新城
  綠春縣民族風情園是當地對外宣傳民族風情文化的一個窗口景區,占地103畝,距離縣城1公里,內設縣博物館、哈尼民族傳承館、民族服飾展覽館、民族歌舞表演區等。
  6月4日,在綠春縣博物館背後,很容易找到這棟獨棟的別墅——別墅坐落在博物館後的一個斜坡上,距離博物館後牆僅3米遠,占地面積比較大。因為是依山而建,別墅建在3個平臺上面,層數總共有6層。
  別墅對面就是整個綠春縣未來的新城,地理位置比較好。
  與該別墅相鄰的村莊是綠春縣大興鎮坡頭村。村民說,蓋別墅的是綠春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王海者,王海者是本縣人,一直在本縣任幹部,從一名代課老師走到縣裡的主要領導崗位,在當地的口碑還不錯。
  村民說,在綠春沒有平地,建房成本比較高,地基花費昂貴,按照現在的建安成本再加上地基成本,每平方米至少需要1200元以上,還加上裝修,這棟房子花費在200萬元左右。一位村民直言不諱地說,按照王本人的工資,是很難蓋得起這棟別墅的。
  不過有熟悉王海者的人說,王是綠春半坡鄉人,在那邊種有橡膠,蓋房子的錢可能來自橡膠樹割膠的收入。
  土地出讓價僅172元/平米
  綠春縣住建局周強副局長讓房產股的工作人員查閱相關資料後說,網帖反映的這棟別墅房產擁有者確實為王海者,產權證上的面積為810平方米。
  在綠春縣國土資源局瞭解到,綠春縣相關部門已經找到了發帖者,該局曾就此事給發帖者進行了回覆。
  從回覆上可以看出,這塊土地屬於綠春縣建設綠春縣城民族風情園時統一徵用的,屬於國有土地。綠春縣人民政府在2012年1月30批准這棟別墅所占的小塊國有土地出讓,土地使用權競得者為王海者的兒子。2013年2月,王海者的兒子與綠春縣國土資源局簽訂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013年6月3日,土地使用權證的名字更換成王海者,隨後王海者將房子建設好後並辦理了房屋產權證。
  在綠春縣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科查閱到,該別墅開始的占地面積為198.22平方米,當時購買這塊土地的價格僅為172元/平方米。而當初掛牌出讓這塊國有土地,只有王海者的兒子一個人報名參與競拍,這也是這塊土地那麼便宜的原因。
  在土地利用科還瞭解到,在建蓋的過程中, 王海者多占用了47.9平方米,最終補交8000元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交了一點罰款。王海者這棟別墅所占用的面積為246.12平方米。
  不過當地村民說,王海者這棟房子實際上占用的土地面積不止200多平方米,別墅的外面還圍了一個院牆,這些都是占用國有土地。
  綠春縣國土資源局地籍科的工作人員稱,王海者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面積僅限於現在房屋的占用面積,至於院牆是否占用了國有土地,他們將進行調查。
  紅河州紀委曾調查
  6月4日,在綠春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李主任稱,人大常委會主任王海者去開會,隨後留下記者的電話,稱一定給個回覆。
  在沒有得到回覆的情況下,記者撥打了王海者本人的電話。電話通了,但無人接聽。隨後記者又給王海者的手機發了短信,也沒有得到回覆。
  綠春縣紀委辦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員稱,紅河州紀委已經來調查過,至於調查結果是什麼,他不清楚。
  王宗林(都市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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